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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農村(cūn)部關于加強水産養殖用投入品監管的通知(zhī)
2023-01-15 16:21:54作者:
爲加強水産養殖用獸藥、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管理,依法打擊生(shēng)産、進口、經營和使用假、劣水産養殖用獸藥、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爲,保障養殖水産品質量安全,加快推進水産養殖業綠色發展,現就加強水産養殖用投入品監管有關事項通知(zhī)如下(xià)。
一(yī)、準确把握水産養殖用獸藥、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含義
各級地方農業農村(cūn)(畜牧獸醫、漁業)主管部門要準确把握水産養殖用獸藥、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含義及管理範疇,依法履行監管職責。
二、強化水産養殖用獸藥、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管理
各地要依法加強對水産養殖用獸藥、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生(shēng)産、進口、經營和使用等環節的管理,壓實屬地責任,形成監管合力。
三、整治水産養殖用獸藥、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相關違法行爲
我(wǒ)部決定2021—2023年連續三年開(kāi)展水産養殖用獸藥、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相關違法行爲的專項整治,各級地方農業農村(cūn)(畜牧獸醫、漁業)主管部門要将專項整治列入重點工(gōng)作,落實責任,常抓不懈。
四、試行水産養殖用投入品使用白(bái)名單制度
我(wǒ)部決定在全國試行水産養殖用投入品使用白(bái)名單制度。白(bái)名單制度是指:将國務院農業農村(cūn)主管部門批準的水産養殖用獸藥、飼料和飼料添加劑,及其制定的飼料原料目錄和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所列物(wù)質納入水産養殖用投入品白(bái)名單,實施動态管理。
五、提升普法宣傳教育和行政審批服務水平
縣級以上地方農業農村(cūn)(畜牧獸醫、漁業)主管部門,要積極爲獸藥、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(shēng)産、經營企業在相關行政審批業務,以及水産養殖者在規範使用獸藥、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方面提供服務,優化審批流程,引導其規範生(shēng)産、經營和使用。